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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創意產業學系100學年度系所自我評鑑流程表

 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

教育核定系所評鑑實施計畫

100.04

受評系所完成學門歸屬確認及評鑑方式

(系所評鑑、學門評鑑或學院評鑑)

   100.05.31前  

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「101 年度受評系所學門歸屬」

 100.05

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「實施計畫說明會」

100.06

受評系所自我評鑑報告書撰寫及佐證資料準備

101.06-101.02

1.下半年受評系所確認是否申請學門評鑑或學院評鑑

 

2.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「101 年度受評系所基本

資料填報說明會」

 

3.受評系所繳交自我評鑑委員推薦名單(5 +候補5 )

並予以排序,送研發處彙整並進行陳核。

100.12.30

1.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「下半年受評系所申請學門

評鑑或學院評鑑」

 

2.受評系所繳交自我評鑑委員確認名單,由研發處統

一製作聘函,用印後,送交受評系所寄發。

 101.01.31

受評系所完成自我評鑑報告書初稿

101.02.29

1.受評系所完成自我評鑑報告書初稿並陳核

 

2.寄送報告書予以自我評鑑委員審閱

101.03.01

系所進行自我評鑑

101.03.16

1.受評系所依據自我評鑑委員建議擬定改善計畫

 

2.受評系所完成自我評鑑報告書定稿及佐證資料建檔

101.04.02-07.31

下半年受評系所上網填報基本資料

101.07.02-08.31

下半年受評系所上傳自我評鑑報告

101.08.01-08.31

下半年受評系所提交自我評鑑報告

101.08.31

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「下半年評鑑委員迴避申請」

  1.09.18前  

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「下半年受評系所實地訪評」

1.10.01-12.31  

下半年受評系所提出意見申復

 102.03.01-03.19    

高等教育評鑑中心辦理「下半年受評系所評鑑結果報

部核定公布」

102.06.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