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論文口試
學位論文寫作格式規範(請參考格式寫作)下載
1.論文口試申請需於口試前二十一日下載填寫「論文考試申請表」及「論文考試委員推薦書」予指導教授簽名,併「研究生參與學術活動積點彙整表」送至所辦公室辦理。
2.論文考試申請時,請自行查核學分數是否已全部修畢,併附歷年成績單1份以供所辦查核。
3.論文計畫發表與論文考試須相隔三個月以上,才可申請論文考試。
4.論文考試之申請起訖時間
上學期:註冊後至學期結束(一月十五日)前21日
下學期:註冊後至學期結束(七月十五日)前21日
5.論文考試之時間
上學期:申請論文考試後至一月十五日前
下學期:申請論文考試後至七月十五日前
6.研究生修滿規定之學分與通過論文口試者得申請畢業,最後離校日期為
上學期:下學期註冊日前
下學期:該年八月十五日前
7.寄送各委員之論文考試本時,請先至所辦拿取評論委員聘書,並送口試本1份至所辦備查。
8.論文考試本(含聘書)需由研究生本人自行與審查委員逐一確定寄送期限後寄送,並確認送達。
9.論文計畫本及口試本印刷以雙面列印為主,封面印製依論文口試本封面;碩士論文本完成封面依碩士論文封面格式印製。
10.口試當天請自行備齊以下相關表格後至系辦公室辦理口試申請,並於口試前30分鐘到場準備。
論文合格證明簽名頁(日間碩士班、在職專班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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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口試結束後一週內,需將下列表格繳交至所辦,以利後續行政程序作業─
「校外委員個資蒐集聲明暨同意書」(校外委員每位1份)
「論文口試審查費」【所辦製表作業】(1份)
「論文指導費」【所辦製表作業】(1份)
「論文口試發表簽到單」(1份)
「論文口試評分表」(一式3份)
「論文成績繳送單」(1份)
「論文合格證明簽名頁」(1份)
「畢業申請書」(1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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