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合作宗旨 |
為有效運用雙方人力、場地及學術資源,共同推動社會大眾科技教育及終身學習課程,並提升科技教育研究水準。 |
| 合作範團 |
- 學術研究之合作與交流。
- 社會大眾科學教育活動之規劃與辦理。
- 專業科技知能之諮詢、研究與訓練。
- 共同研發科技教育課程。
- 共同指導學生進行科學工藝實習課程及服務教育。
- 共同指導研究生。
- 推動聯合的研究計畫。
- 共同舉辦學術研討會。
- 教學及既有設備資源之交流及合作。
- 行銷媒介之版面、通路、平台、設備資源之交流合作。
- 員工生教育訓練之相互支援。
- 展覽之策辦與交流。
- 科技文物蒐藏研究之學術交流。
- 其他增進雙方友誼關係及學術研究與教學之項目。
|
| 合作方式 |
- 共同向有關單位合提專題研究計畫。
- 符合相關規定之條件下,合聘教學與研究人員。
- 不定期合辦或協辦社會大眾科技教育課程及教育活動。
- 本著平等互利、優勢互補、共同發展的原則,聯合開展科技教育、不同年齡層較育活動之研究,建立長期合作關係。
- 提供資源共享,如學術出版品互相交流。
- 圖書資料可透過約定之館際合作模式相互借閱。
- 舉辦研討會、科技展覽或教育訓練活動時場地及設備得相互支援。
- 得運用雙方之宣傳資源相互推廣雙方之活動訊息。
- 員工生教育訓練時得相互提供專業人員予以協助。
- 展示規劃設計之諮詢、協助及教育訓練。
- 科技文物蒐藏研究之合作與支援。
- 其他工作與業務得於需要時相互支援。
|
| 有效日期 |
民國101年11月1日 |
| 備 註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