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本系學生校外實習之規定自96學年度起入學者實施。
二、每年寒假欲參加校外實習的同學,請儘速於12月24日前將「實習護照」中相關申請表格填妥並整本護照送至系辦(請勿將申請表撕下來)審核。
三、申請實習程序:
(一)若同學申請實習的單位為本系網頁表列之合作單位:請逕送申請單至系辦,以便本系統一發文處理。
(二)若同學想申請的單位非本系合作對象:
1.請先與該單位洽詢是否願意收實習生,若同學已自行洽得,請填具相關申請表報系核准。
2.若該單位要求本系派老師正式出面洽談或出公文,請同學先繳交實習計畫書(簡單述明選擇該單位之理由、實習目標、期間、預計前往組室、預期成果等)及該單位連絡資訊,報請本系審核。
四、本系每年12月將辦理校外實習行前說明會(議程如下表,日期將另行公告),屆時請本系大一、大二的同學準時參加。
國立屏東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學系學生校外實習行前說明會議程
(下列為100學年度議程,謹供參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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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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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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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講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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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40∼1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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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、校外實習申請方式及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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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思玲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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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00∼16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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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機構的選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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賀瑞麟 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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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成績評分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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賀瑞麟 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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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40∼16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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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撰擬實習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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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玲瓏 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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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50∼17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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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場工作倫理及補充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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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百俊 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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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:10∼17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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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交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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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主任暨全體參與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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